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2年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券(简称“12乌城投债”)。二)发行总额:人民币9亿元。三)债券期限和利率: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设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3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63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72,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四)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登记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五)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六)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七)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11.58,0.00,0.00)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八)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2年7月9日。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条本期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1947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乌市南湖路西一巷10号
法定代表人:朱刚
联系人:尹伟戈、刘淑艳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南湖路西一巷10号
联系电话:0991-4669273
传真:0991-4669273
邮政编码:830063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翔
联系人:何涛、、黄美其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7.38,0.00,0.00)大厦5B
联系电话:010-66299505、010-66299532
传真:010-66299589
邮政编码:100033
二)副主承销商:(,)(微博)(9.97,0.00,0.00)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汪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6.42,0.00,0.00)中心7层
联系电话:010-57601920
传真:010-57601990
邮政编码:100140
三)分销商1、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周涛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4层
联系电话:010-63081063
传真:010-63081061
邮政编码:100031
2、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叶海钢、姚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大街6号EXCEL大厦606单元
联系电话:010-66213900-313
传真:010-66290700
邮政编码:100033
三、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田鹏、李杨
联系电话:010-88170738、88170735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四、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路乙19号208-210室
法定代表人:陈永宏
联系人:龚倩
联系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8018737
邮政编码:100048
五、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联系人:葛天翔、朱娴贤
联系电话:021-63504376-867
传真:021-63500872
邮政编码:200001
六、债权代理人:(,)(12.56,0.00,0.00)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7号
法定代表人:林舒
联系人:王阳
联系电话:0991-2357739
传真:0991-2333377
邮政编码:830002
七、发行人律师:新疆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
住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93号新融大厦899室
负责人:蔺疆
联系人:米文、宏
联系电话:0991-2845118
传真:0991-2845116
邮政编码:830002
第三条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2年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乌城投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9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设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年末分别按照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3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63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72,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六、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七、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八、发行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2年7月13日止。
九、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2年7月9日。
十、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7月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一、计息期限:自2012年7月9日起至2019年7月8日止。
十二、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设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年末分别按照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三、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四、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六、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七、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分销商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十八、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九、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发